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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卫生学校为省批准的全日制中等卫生学校。2008年8月将整体搬迁到新校区,规划新校区地址在湖滨新城职教园区,占地420亩,办学规模为在校生6000人。因教学工作需要,经市政府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础课教师:20名,专业课教师:40名。
二、报名条件 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; 2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 3、具有教学、临床经验或专业特长(文艺、书法等)者优先; 4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有教学、临床经验或专业特长者(文艺、书法)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(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 5、仪表端庄,身体健康;身高:男165厘米、女155厘米以上。 三、招聘程序、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、试讲(含答辩)的方法进行。 (一)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名条件者,于7月28日至30日到市卫生局人事处(市区太湖路260号)报名。 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:30-11:30,下午15:00-18:00。 报名需提供材料: 1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(原件、复印件)及能说明本人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。 2、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。 报名者填写《宿迁卫校招聘教师登记表》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办理报名手续。 3、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(苏价费函[2002]9号、苏财综[2002]5号)有关规定,收取报名、考试费用98元/人。 (二)考试 1、基础课教师:参加笔试,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%,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%。研究生不参加笔试,直接进入试讲。 (1)笔试内容:教育教学理论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等内容,满分为100分;试讲在笔试合格人员中,从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;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主。 (2)笔试时间及地点:笔试时间:8月3日上午9:00-11:00; 笔试地点:宿迁市卫校(市区杨公路9号)。 2、专业课教师:不参加笔试,直接参加试讲。 3、试讲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,试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。 4、试讲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(三)体检 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:1的比例,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采取一次性体检办法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,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 (四)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。 (五)公示 体检、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在宿迁人事(编制)网站、宿迁卫生信息网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、性别、拟聘用职位、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,公示期限为7天。公示期满,符合聘用条件的,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不予聘用。 (六)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办理“专项事业编制”人才派遣手续。 四、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社会保险;试用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 五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监督举报电话:0527—4368365(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)、0527—4389317(宿迁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)。 六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27—4389310 0527—4353005 招聘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: 网上宿迁:http://www.suqian.gov.cn 宿迁人才网:http://www.sqrc.cn 宿迁卫生信息网 http://wsj.suqian.gov.cn 宿迁卫生学校 http://www.jssqw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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